新冠肺炎疫情当前,引导全社会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做好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尤为重要。那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关于疫情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关于疫情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山东求知律师事务所马晓贝律师解答:

疫情期间关于疫情的法律规定有很多,比如:《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国境卫生检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对疫情防疫、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

山东求知律师事务所马晓贝律师解析: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