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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买二手房,会发现上家户口没有迁走,或者是上上家的户口还没有迁走,甚至是根本不知道谁的户口在这里没有迁走。

那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对方把户口迁出。但是,在实践中,法院往往是以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而不予以受理。这就直接导致,房子里一直有他人的户口,但是我们束手无策,既无法强制对方把户口迁出,自己的房子也无法按照正常的价格出售,甚至根本卖不出去。所以,很多购房人都苦于无奈,苦不堪言。

那么,现在好了,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设立公共户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北京市户籍的人员,如果不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比如没有地方放自己的户口),可以申请将自己的户口放在公共户中。

那如果这个人既不迁出户口,也不放在公共户里的,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就可以直接申请将这个人的户口迁移到公共户中,只要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