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古田城市管理

近日,古田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在处理一起占道经营违法案件过程中,一男车主刘某某因抗拒执法开车撞伤两名执法队员,致使叶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轻微脑震荡。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对肇事者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赔偿叶某相关医疗费与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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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21年3月31日6时许,因群众多次投诉消防大队路口水果车占道经营、播放高音喇叭、满地水果皮等现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作息与市容环境卫生。

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夜市组组长彭某立即带领队员前往处理,依法责令刘某某清理现场垃圾后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刘某某拒不服从劝导,且态度恶劣,对执法队员进行辱骂,开车冲撞车辆前方执法人员,见冲撞不到人更是恶意倒车将车辆后方的执法人员叶某拽入车底,在执法人员大声告知其压到人员时还拒不停车,旁边群众帮忙呼叫,刘某某方才停止紧急刹车。

执法人员当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上级汇报,该车主见执法人员已报警,猛踩油门朝前方执法人员冲去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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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阻挠城管执法? 福建古田一男子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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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为市民打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是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城市是大家共同的家园,在城市管理者依法文明执法的同时,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也需要广大市民与商户的配合与支持,希望在享受整洁环境的同时,能积极支持并投身城市管理工作,不违章搭建、不占道经营、爱护环境、爱护公共设施。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和商户在执法队员依法执法过程中,保持冷静、控制好自身情绪,避免出现极端行为。 文明城市靠大家,暴力抗法要不得。

城市管理普法系列(一)

《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以及侮辱、殴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妨碍、阻挠其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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