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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反映的具体问题

各位有关部门领导您好

赣州市红点公寓虚假宣传,货不对板,我在2019年11月份买了红点公寓A321房,销售说有露台大约有70个平方面积,可如今实际情况连20个平方都没有,最可气的是露台在2楼,开发商让我自己搭个梯子下去,态度恶劣,请有关部门帮帮我,我要退房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回复

经区房管所联合区市场监管分局核查,红点公寓项目由赣州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顺公司”)进行开发建设。针对发帖人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退房问题。发帖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退房:1.前往售楼部提交退房申请并与亿顺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亿顺公司同意进行退房,需业主填写盖有亿顺公司公章的《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变更)申请表》,本人带好身份证件及《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同亿顺公司工作人员前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办理。2.如亿顺公司不同意进行退房,可根据发帖人与亿顺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十章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亿顺公司签订的《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来源:问政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