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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高邮法院开发区法庭立足办好民生实事,护航辖区发展,依法适用法律妥善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某新能源公司是我市一家从事太阳能电站投资、管理、运行等的企业,该公司在我市某乡镇光伏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并经营渔光互补光伏项目。2018年9月,该公司将园区内的鱼塘出租给周某某,周某某此后又将部分鱼塘转租给汤某某。

2021年3月,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向该新能源公司发出通知书,认为该公司所经营的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占用了基本农田,责令其予以整改。收到自然资源管理局的通知后,新能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整改。

但是在整改过程中,鱼塘承租人汤某某以新能源公司的整改行为破坏其养殖的鱼塘,对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由,阻挠新能源公司的整改行为。2021年3月,原告新能源公司向高邮法院开发区法庭提起诉讼,一纸诉状将被告汤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害,并向法庭申请先予执行。

受理该案后,院党组成员、开发区法庭庭长董文彬高度重视,立案当天中午随即带领该案承办法官徐澄涛赶赴案涉鱼塘,并与被告汤某某、第三人周某某取得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

对案件基本事实情况进行了解后,开发区法庭一方面积极做好先予执行的充分准备;一方面为化解矛盾,也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庭调解。

起初,原、被告双方态度对立,意见重重,原告公司认为其施工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合情合理,并无不当,而被告汤某某则以原告公司施工对鱼塘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原告提出高额损失赔偿。在调解过程中,开发区法庭对被告汤某某释明阻挠施工行为的违法性,严令其不得再继续阻挠原告公司的施工;同时也就原告公司前期的施工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了解。

最终,在开发区法庭庭长董文彬和承办法官徐澄涛的依法调解、耐心释法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消除分歧、握手言和,本案以原告公司申请撤诉顺利结案。

该案的顺利结案,同时也引起了高邮市省人大代表、江苏波司登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其新的关注和称赞。他认为,高邮法院开发区法庭对这一起案情复杂、矛盾严重的案件成功化解,既显示出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在解纷止争中不偏不倚、有理有据;同时也体现出法庭以及法院为民办实事、为地方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大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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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丨徐澄涛

图文编辑丨宋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