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有限,以往看过的农村题材小说,能想起来的,便是路遥《平凡的世界》《人生》等。路遥所描写的,是他所成长的时代,是已经过去的时代。

罗伟章的《谁在敲门》,是我看到的第一本,记录当前这个时代下,农村生活百态、人情世故的小说。

作者将农村的生活图景、人情世故描写得如此细致,文字平淡,情感细腻,又荡气回肠。

我本也出生于这样的地方,也曾痴心妄想过,将来若有机会,便要写一写,自己所生长的那个地方,写一写自己父辈们的故事。

所以,读这本书,我会非常有代入感,觉得那就是在描写我所生长的环境,仿佛写出了我心中的故事。

书中描写的场景,许多都是我曾遇到过,或者是听说过的,作者笔下的人物,我甚至都可以在我的叔叔伯伯、亲戚邻居中找到类似的,可以对号入座的人。

就像许春明,我会觉得,那就是我叔叔、舅舅那一代人,他们所面临的生存困境,踟蹰与彷徨。

而我,只能在读书的过程中不时地感叹一句:写得真好!也只能以“我太爱这本小说了”的粗浅语言,表达一下我对本书朴素的喜爱之情,并以拙劣的文字,浅浅地写一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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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敲门》的故事,从许家父亲许成祥的生日展开,到父亲的患病、葬礼而渐入高潮,接着又回归到许家第三代的生活琐碎。

在罗伟章的笔下,每一个人的形象都极为生动。

大姐夫,是那种混得开、有本事、能担事,也会来事的人,这样的人在农村或者小城环境中,往往会成为人们羡慕的对象,因为他最能解决问题。

大姐,性情爽利又坚韧,刚嫁人时受了许多苦,怀着孕被婆婆和小叔子打,如她所言,她之所以不还手,是为了告诉别人自己并不少教,体面和尊严,是大姐一生的坚守。

兄弟春晌,虽然性情软弱,没啥主见,也没啥本事,但是至少,他念人的好,而不是像大哥、二哥那样,对我的索取,对于我一切的付出,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理直气壮。

另外,还有善良、慈爱而懦弱的父亲,强势的弟媳玉玲,颇有点不近人情的二哥二嫂一家,好性子、受家人尊重的大嫂……

以及,我,许春明,一个游离在城市和故乡之间的彷徨游子,一个在情感和现实的夹缝中苦苦挣扎的中年男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是家里人的希望,却往往什么事也办不成,充满着深深无力感的软弱文人。

皇皇六十三万字,勾画出许家三代的人物图谱,串起三代农民子女的命运变迁。

父亲的委屈

许家七个子女,生在一个严母慈父的家庭中,母亲在生下幺妹三个月后病逝,幺妹只得被送人,父亲一个人,拉扯大我们六个姊妹。

如今,父亲老了,该到我们赡养的时候了。

他不愿跟我到省城住,也不喜欢到镇里的大姐家中,不肯跟着大哥、二哥,而只爱跟着小儿子,我们的兄弟春晌。

在大姐看来,父亲有时似乎有点无理取闹,让你到这里来是享福,你还唧唧歪歪那么多事。

但于父亲而言,不管是在我家里,还是在大姐家里,他无疑是不自在的,他会怕弄脏了大姐家的地板。

在大姐的嘴里,父亲是“你就只认你那幺儿子是你的后人”,但父亲对兄弟,更多的是依赖吧,或是说,只有他可以依靠吧。

父亲是乡土情怀最重的那一代人,他无法离开自己生活的那片土地,村里的生活在大姐眼里是苦,但在父亲眼里是自在。

他无法适应城镇的生活,就像城里归来的我,亦觉得与故乡格格不入。

而现实是,我远在省城,大姐到镇里过舒服的生活,大哥经常出门在外,二哥一家颇有点不近人情。

只有兄弟,是还留在乡土上,且父亲可以去依靠的那个人。

不管是在大姐,还是在大哥、二哥嘴里,仿佛都是因为父亲过于偏爱小儿子,才使得我们无法尽孝。

但是父亲,他又有什么错呢?他只是没有以无限迁就我们的方式,让我们尽孝。

父亲过生日,本不想来大姐家,但最终还是屈从了子女。父亲想跟兄弟回去,却不敢说,说了怕大姐生气,也怕我不高兴。

两代人之间,不管是基于现实的距离,还是基于观念的代沟,都无法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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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怅惘

父亲,是极为依恋乡土的那一代人。

第二代中,大姐,是没有什么乡土情怀的,就像书中所说,哪里舒服,她便在哪里生活。兄弟,是迫于现实而离不开乡土。

我,则是那种典型的文人心态,一边离乡土越来越远,一边又敏感着,细腻着,怅惘着乡土。

书中有一段,作者这样写道——

我发现,自己在外面混得越久,欠亲人的就越多,欠故乡的就越多。

这辈子,我是永远享受不到荣归故里的感觉了。

某些时候,当我坐在省城的家里,读书写作到深夜,猛可间听见遥远处飘来一些音乐,不管是什么乐曲,都会让我怀念故乡,怀念那些烟烟润润的日子,但想起自己没能力给故乡一丁点儿实实在在的好处,便颓然知晓,我是连乡愁的资格也没有的。

我丢掉了故乡,也不敢有乡愁。

我算是家中最早受过高等教育,走出村里的那一拨,到省城读大学,娶了城里的姑娘,在城里定居。

如今我再回到故乡,已无法融入故乡的风土人情。我是故乡人,亦是外乡人。

“我丢掉了故乡,也不敢有乡愁”。

越是这样说,越是让人感受到我的那种怅惘和伤怀,那么平淡,又那么扎心。

我自己,算是作者笔下描写的第三代吧,是几乎已经丢掉了乡土情怀的那一代。曾经看到过,比我们这一代更早走出村里的那一拨人,对故乡的缱绻眷恋,那时的我是不大能理解的。从作者笔下,我仿佛才懂得了他们的乡愁。

第三代的“凌乱”

父亲去世之前的前半部分的矛盾,主要聚焦在第一代和第二代之间,而父亲去世之后的后半部分的矛盾,则主要聚焦在第二代和第三代。

书中的第三代,给人的感觉,是一团混乱,一团糟糕。

大哥家的儿子四喜,进了传销组织,然后把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诳进了传销里。

大姐家的儿子李志,是个游手好闲的败家子,没有正经的工作,娶了老婆有了女儿,也整天不着家的,以至于妻子青梅,想要抛下女儿离家出走。

大哥家的女儿燕子,16岁出门打工,带着男友盛军和3个月的孩子回来了,然后,干脆利落地和盛军掰了,再嫁一个到处拈花惹草、靠她养活的任达友,再干脆利落地掰了。

幺妹家的女儿秋月,与表姐夫任达友谈恋爱,被发现后不觉得自己对不起表姐,反而对亲人恶语相向。

第二代人,不管是大姐大姐夫,还是受过教育的我,都无法理解第三代人在生活和感情上的乱七八糟。

大姐不理解,我们那代人,嫁了人便是一辈子的事,闹得死去活来,也离不了婚。怎么现在的年轻人,还没闹呢,就要散伙了。

大姐会觉得,儿媳青梅,只要怀了第二胎,就定了心了,就不会想着要走了。

当然,这只是第二代人视角看到的第三代人,或者说是第二代人的一厢情愿。

第一代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第二代人的时代正在过去,第三代逐渐成为主角,第四代,在本书的故事中是背景板,但他们,正在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