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辞,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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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算“频繁裸辞”?

以什么样的频率裸辞会被HR认定为“频繁”呢?一般在一年内更换超过2份工作,其实就可以算作频繁裸辞了。

员工在正式转正前会有一到三个月左右的试用期,而大部分人如果对岗位不满意,都会选择在入职7天到1个月内离职。这种过于短暂的求职经历一般不会写在简历上,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但如果你仅仅入职了数月,最后又离职了,且有多次这种类似的经历,便会引来HR的特别关注:“这个求职者每份工作都干不久,真的靠谱吗?”

为了降低用工风险,避免同一岗位频繁换人,很多HR一开始就会将这种有频繁裸辞史的人给pass掉。

二、频繁裸辞,问题出在哪儿?

如果你就是上述这种”每份工作都只能维持几个月“的人,那你有必要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的求职方式有问题。

1、没有职场目标

如果前期没有做好职业规划,很容易随随便便就找一份工作入职,干了一阵子发现不适合自己,再匆匆忙忙离职,找下一份工作。

于是跳槽来跳槽去,发现竟然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

2、急于求成,心浮气躁

所有的工作都是有一个积累的过程的,如果你想刚入职就接触到工作的核心内容,拿到不菲的收入,这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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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的前三年,好好积累,才能慢慢深入了解到行业的核心。

频繁裸辞不是好事,一定要做好个人规划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