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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处置“僵尸车”的公告

各位车主:

为规范城市道路、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市容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路桥区自6月起对全区所有道路、国道两侧、住宅小区、广场及其他公共区域,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等特征,无人使用、无人维护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各类机动车、共享单车(俗称“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

请各相关车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移走长期占道停放车辆。对逾期仍未自行移走的“僵尸车”,由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街道联合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存放;执法部门将对有违章行为的车主予以处罚;对有涉嫌盗、抢或其它违法犯罪的车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僵尸车”车主于2021年7月2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到相关部门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进行处理的车辆,执法部门将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置。希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

特此公告!

来源: 路桥区“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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