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智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筹设广州市花都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花都学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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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筹设广州市花都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花都学校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芙蓉专用道以东地块自筹资金筹建民办学校(净用地面积49410平方米),以补充我区优质教育资源。学校核准名称为“广州市花都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花都学校”;学校法定代表人为陈盈炜;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非营利性);办学层次为全日制小学及初中。筹设期限暂定三年,即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请认真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开展学校的筹设工作,办学条件需满足拟定招生规模的要求。

三、学校教室、专用场室照明及仪器的配置需符合《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指引》《广州市小学教育装备配备指南》等文件要求。

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材要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粤教体〔2009〕83号)、《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粤教体函〔2012〕2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和配置。

五、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文件精神,我区不再审批中小学走读生乘坐校车。

六、筹设期间,学校要依法接受本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镇政府的管理和指导。如超过筹设期限仍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筹设工作,本筹设许可自行终止。

七、学校按要求完成筹设并具备设立条件后,需向我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经我局批复正式设立后方能开始招生,并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工作。如为寄宿制学校,跨区招生比例需根据当年本区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为非寄宿制学校,本校招生计划需100%面向本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

在学校筹设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你单位出现任何损失的,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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