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完成了为期半年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排查了1047所中小学生文化知识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含备案教学点),净化教育培训市场,减轻学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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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发现,聘用无资质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机构2所,选用、试用未经备案的教材教辅或境外教材教辅的机构5所,开展学科类培训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问题的机构8所,开展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机构10所,无证办学机构62所,存在退费纠纷未及时处理等其他类问题的机构67所。上述问题,均已由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合肥市还要求全市社会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宣传情形:一是不得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名义发布教育培训广告;二是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三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四是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五是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不良导向内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宣传;六是不得在广告中含有劝诱未成年人要求家长购买的行为,不得含有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七是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来源: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 记者 王志鹏)

在此前的5月7日,合肥教育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8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被立案查处。

据介绍,为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净化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主要检查全市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文化课程补习、艺术类培训、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辅导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日常经营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无照经营、商标侵权、价格欺诈、未落实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结案4件,罚没款2.38万元,分别是:

安徽德安信教育有限公司混淆案

安徽世纪华英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合肥点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合肥融晟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同时,正在对巢湖市美弗儿国际舞学校涉嫌混淆、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合肥瑶海迅升培训学校涉嫌不明码标价、合肥潇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立案调查。

6月2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社会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示,明确7类违法违规教育类培训广告将被从重处罚:

在宣传过程中,告示明确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告示还严禁教育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在广告中含有劝诱未成年人要求家长购买的行为,不得含有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要求各社会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对照提醒告示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对于上述广告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市民如发现此类广告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