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资讯•美食•健康•旅游•推广•互动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

6月2日,原告程某某到新桥法庭起诉其两个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现在老人行走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两子女不管不问,要求法庭依法处理。收到相关材料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材料,并询问当事人具体情况,认为赡养纠纷宜调解不宜判决,且考虑到老人年近八旬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遂通过电话联系到两被告,等两被告到庭后,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统一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并当庭达成赡养老人的调解方案,老人也表示满意,承诺今后不会一言不合就发脾气,一家人会好好相处,并向法庭表示撤诉。两被告也表示今后会履行好赡养老人的义务,平时对待母亲会更有耐心。

对于民生赡养案件,新桥法庭实行一案一策,灵活运用办案方式,真正做到有态度、有措施、有行动,不仅要做到避免矛盾激化,还要及时采取亲情感化等方法,对当事人及家属面对面、近距离进行普法教育,促进当事人矛盾及时解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 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投稿/爆料/广告:15855903790(微信同号)

▌抖音号:@shouxian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