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自主权的犯罪,其手段行为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行为人通过手段行为,使得被害妇女处于不敢反抗、不知道或不能反抗的状态,进而达到奸淫的目的行为。其是,趁被害妇女熟睡,处于不知反抗状态,为强奸罪的其他手段行为,虽然表面上看,妇女并没有反抗,但此时妇女根本就不知道反抗,仍违背妇女意志,侵犯了妇女性的自主权,应评价为强奸行为。身边的刑法故事,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在生活中学法,从故事中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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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睡一张床,妻子却被强奸,而丈夫却酣睡不知

一对夫妻吵架,丈夫一脚踹坏房门,未及时修理。结果,一名男子半夜轻松入室,盗窃钱财后,将裸睡的妻子强奸。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丈夫醒后,拿菜刀出门追上仇人,将其砍伤。
事后据反映,造成这起强奸案的发生,是因为这名人妻以为与她发生关系的人是其老公,漆黑的夜晚看不清对方的样貌,她习以为常与老公半夜发生关系,完事后才惊讶对方是不认识的人,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这名淫贼能够强奸成功,除了这位人妻误会其是她老公,更大的原因是夜晚睡觉房门并没有关,才让这名淫贼有机可乘。
据了解,实施强奸的是54岁的黄某,此人曾两次入狱,坐牢20多年,至今未婚。2020年8月15日晚11时许,黄某手头拮据,准备入室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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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上转了一圈后,16日凌晨3时许,两手空空的黄某来到郊区一居民楼,借着月光,透过敞开的窗户,白脸发现一楼卧室床上躺着一对赤条条的夫妻,中间还睡着一个小孩。黄某顿时起了淫心,用随身携带的锯条悄悄拨开了楼房大门。到这间房门外,黄某轻轻一推,发现房门未锁,便直接进去了。
黄某把桌上的手机和抽屉里的50元钱放入塑料袋后,见床上三人仍在熟睡,就把那名女子拉到床边,实施强奸。完事后,黄某随手拿起该女子的内裤擦拭,该女子突然惊醒大叫:“你是谁?怎么不是我老公?”黄某急忙将内裤装进袋里,逃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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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惊醒后,发现妻子在哭泣,急忙穿上衣服、拿起菜刀,骑上电动车出门追仇人,黄某被砍伤后逃离。
黄某已被刑事拘留,经鉴定其伤情达到轻伤。

与故事相关的刑法规定

本案中,黄某入室拿走他人手机及五十块钱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为入室盗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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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趁妇女熟睡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黄某,应按盗窃罪与强奸罪,两罪并罚。

妇女老公砍伤黄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黄某强奸妇女后,妇女老公再砍伤黄某的行为,已失去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因此,妇女老公的行为不是防卫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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