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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取代2021年港口海事通告第19号(Port Marine Circular No. 19 of 2021),本通告将于2021年5月31日2359时起生效,更新了在新加坡港锚地、船厂、码头登船的岸上人员的RRT和ART检测要求。

提醒抵达新加坡港的船舶的船东、代理和船长,他们有责任执行和遵守新加坡当局的所有现行要求和措施,以减少新冠疫情的风险,特别是直接适用于新加坡港内船舶的安全管理措施。

船东、代理和船长必须确保所有作业(例如货物作业、加油、船舶供应品和物料以及其他海事服务)都是在非接触的情况下进行的(见下文)。

a)非接触式作业是指除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授权的港口引航员、政府官员和MPA港务长批准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登船。

b)隔离规定的非接触式作业意味着必须严格实施安全管理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船上船员和岸上人员之间的互动。

关于非接触式作业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A。

在港船舶的船东、代理和船长必须建立和采取应对程序和适当的控制,以确保岸上人员和船上船员的安全。新加坡港内锚地、船厂、码头的岸上人员登船要求参见附件B。不遵守这些要求可能会导致违反《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条例》或《2020 COVID-19(临时管制令)条例》。

所有船员在新加坡港口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始终配戴口罩(除非工作活动要求不戴口罩);

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彼此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

每日测量并记录两次体温;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避免触摸脸;

通过清洁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例如书桌、海图桌、餐桌、驾驶室/机舱控制台、门把手、开关、电话/VHF、水龙头),保持住宿区域的良好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