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31日讯 (记者 卢伟霞 实习生 刘明丽) 31日上午,在烟台市“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腾波介绍,为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系列惠民制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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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33种高值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保障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负担。

实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加了96种国家谈判药品,同时,烟台市建立了71种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保障机制,强化了患者用药保障,拓宽了购药渠道。

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原有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保障水平,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80%,最高补偿额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实行职工大病保险按额度补偿机制,对报销后符合政策的住院个人负担费用按额度进行补偿,起付标准为1.6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8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落地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5月21日,国家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在烟台市落地使用,此次中选药品共45个品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个治疗领域,中选药品降价明显,平均降幅52%,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改版升级市医保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优化了原公众号功能,全面对接政务服务事项,涵盖业务办理和医保查询两个主要模块,政务服务事项48个实现“掌办”、23个实现“秒办”。开发上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

  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码)通行”

到5月底,烟台新增省内门诊慢性病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134家,新增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3600家,使异地就医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