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5月28日上午,济南市民政局在历下区建新街道解放路社区开展《未保法》宣传进社区活动。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副处长田长太、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董玉竹以及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增海参加此次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活动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组织现场宣讲、发放《未保法》宣传手册和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向在场居民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内容和具体变化,引导居民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田长太副处长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宣传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政策法规宣讲进社区活动,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拓宽举报渠道,增设热心专线,及时有效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让我们来宣传和运用好这部充满智慧和关怀的法律,守护好民族的未来,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