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家住平顶山的苗女士前不久交了一个男朋友,本以为自己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可是没想到竟然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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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在村头,苗女士发现了被粘贴的纸上留下了辱骂自己的话,在一些衣服上同样也被印上了辱骂的话语到处散发,这让苗女士崩溃不已。面对记者采访,苗女士说,双方认识后,苗女士觉得男友对自己不错,有一次,男友告诉她想要开出租车,苗女士便东拼西凑了24万元借给了他,而且在交往期间,苗女士还多次为了任某流产,由于年纪渐大,苗女士便向男友提出了结婚,可多次逼婚未成后苗女士失望了,便提出了分手,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她的这一举动却遭到了男友任某的疯狂报复,苗女士说,任某不仅准备把自己的裸照贴在村里和镇上。中间还打了自己两次,拿胶带把自己手缠上准备往河里扔。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苗女士不得已选择了报警,据了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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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们交往一定要选对人,特别是选择伴侣时一定要慎重,看好对方的人品,如果人品差应该尽早断绝交往,否则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律师说法:

本案中,苗女士和任某谈恋爱,在恋爱期间,苗女士借给任某24万元,实际上无论将来双方会不会结婚,这笔钱都是借款,任某都具有返还的义务。当苗女士提出分手,前男友却将带有侮辱苗女士的纸条贴在村口以及将衣服上印有侮辱字样散发的,在民事上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对此,苗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作为苗女士来讲,有权要求前男友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同样,由于前男友这种做法,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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