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英协路与福元路交叉口北侧“阿五黄河大鲤鱼”饭店门前15棵近10年树龄的法桐树和陇海西路与永庆路交叉口西南角同名饭店门前的3棵行道树根部被人倒入农药濒临死亡。日前,5名涉及损坏公共财物的嫌疑人已被抓获,5人均为阿五黄河大鲤鱼饭店员工,只因枝干挡了门头,担心影响生意,便受人指使对法桐树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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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说法】

郑州当地绿化巡查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两处法桐树叶子发黄、树皮流水等异常现象,调查后发现,这些濒临死亡的梧桐被人在根部灌了含磷较高的除草剂农药,树根损害严重,光秃秃的树干暴晒在烈日下,救活的希望十分渺茫。

被毁坏的行道树树干直径都在20厘米以上。这种树的树干直径要长到20厘米,至少需要10年的时间,每棵的市场价值在8000元至1万元左右。也就是说,被毁坏的树木数量多、价值高,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1、5名嫌疑人是否涉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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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该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不是指所有的珍贵野生植物。具体来说包括,《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以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附件《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所列的树木。

被毁坏的行道树是“青竹复叶槭树”, 属于新培育的品种,是作为替代法桐的优良行道树品种。青竹复叶槭树不在上述文件中的树木范围内,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此,5名嫌疑人

不构成

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2、5名嫌疑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毁坏财物价值超过3000元的,要刑事立案侦查。

5名嫌疑人为了不让树木遮挡,影响生意,故意向树木根部注射农药,破坏生长,濒临死亡,被毁坏的树木价值已经远远超过3000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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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事的“阿五黄河大鲤鱼”是河南当地有名的饭店,自称“河南头牌菜”,其负责人樊胜武是郑州市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会长、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本应该在提高饭菜口感和服务细节上多下功夫,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将生长了近10年的大树毁掉,并采取了下毒的手段,这样的经营手段实在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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