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再次坐上警车,回到永丰县拘留所,见到熟悉的大门、熟悉的看管民警、熟悉的监室,李某心里五味杂陈……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4月14日晚,居住在恩江镇的李某与同住恩江镇的何某因为共同追求一女子,争风吃醋,在工业园发生争吵,继而演变为肢体冲突,两人大打出手。
接报后,江西永丰县公安局根据实际违法情节,作出了对何某处罚款,对李某处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并于4月21日将李某送往永丰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时光一晃而过,从拘留所出来的当晚,李某在路上又碰到了何某,两人再次发生争吵。新仇加旧恨,事后回到家中的李某越想越气,决定要给何某一点颜色看看。4月30日晚,李某偷偷来到何某停放的小轿车旁,拿起路边砖块对着车辆就是一顿乱砸。
案发后,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和海量分析研判,很快锁定砸车人员系与何某有过节的李某。于是,民警找到李某向其了解情况。
在铁证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蓄意损毁何某车辆的违法事实。目前,李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恶意砸车是一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轻者将处以行政拘留,如果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犯罪。切莫因一时意气泄愤,“赔了夫人又折兵”。
转载自:江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