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广西百色一名学生在篮球场打球,下场稍作休息后,刚起身就倒下了,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4天后不幸死亡。

2020年4月14日,温州一名15岁男学生跑步时昏倒,紧急送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

2019年7月9日,广州市一小学生在学校踢足球,突然倒地,后经急救不治身亡。

近年来,校园意外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更好地进行校园急救成了大家关心的话题。

今天(5月29日)上午,由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主办的“儿童伤害防治,我们一直在路上”公益活动走进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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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上,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小学以及绵阳第一中学、绵阳富乐国际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市实验小学、成都市东城根街小学等11所学校被授牌为“儿童意外伤害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这些学校将在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分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儿童伤害防治的各项工作,组织家长、学生参与各类儿童意外伤害防治公益活动。

此外,儿童伤害防治分会还向北川永昌小学捐赠了一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用于校园急救。这也是四川省第一家配置AED的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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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打开电源,第二步将电极片贴在患者胸部,第三步按下按钮自动除颤……”在捐赠现场,还有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急诊科的医生给同学们传授急救知识以及AED的使用方法。

据介绍,AED最大的特点是使用者无需具备高水平判读心电图的能力,只需根据录音提示,接通电源,按动放电按钮,就能完成心电图自动分析和除颤。如果使用AED,对患者在“黄金四分钟”内进行除颤与心肺复苏,可以使患者的存活率提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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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对急救知识又多了一些了解,如果以后有意外发生,我一定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帮助大家。”学生黄城说。

该校副校长表示接下来会组织全体老师、学生学习使用AED。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秘书长莫小堃表示,儿童伤害防治既是医疗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除了医学各个学科的融合,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社会对儿童伤害的认知和重视,特别是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参与,共同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用AED救人出现意外,要担责吗?

《民法典》:不用!

遇到心脏骤停的病人,如果自己施以援手,最终并没有抢救成功,那么是否会陷入法律方面的困扰是不少人的担忧。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被称为“好人法”,从法律层面保护施救者,免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丹妮

北川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