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星伊能静被某大V实名举报一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该大V在社交平台上于5月初至5月末发布多则质疑伊能静“居住证”不符合规定的博文动态,并且附上证据。
在最新信息中,该大V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有关部门人士对其表示一定会公平公正公开的给予答复,据悉时间需要在30-60天左右。
有关伊能静被实名举报的具体过程为,在大V(实名:刘慧)与伊能静发生民事纠纷时,双方对管辖权发生了异议,刘慧发现,伊能静在庭审过程中所提交有一份签发地为北京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8日,并且伊能静同时还持有《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2015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但刘慧认为,伊能静近年来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显示,其从2020年8月起一直定居在上海,因此其质疑伊能静有骗领居住证的嫌疑。
同时,刘慧曾在社交平台澄清,称自己目前与伊能静所牵涉的民事纠纷中,正在打有关管辖权的官司,并且该案件正处于二审中。所以有网友认为,刘慧针对伊能静的居住证开炮,也有一部分是因“管辖权异议”的原因,毕竟如果伊能静骗领居住证坐实的话,那么两人的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就有更改的可能。
然而在5月28日,北京法庭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一则有关刘慧和吴静怡(伊能静原名)的二审裁定书,其中内容恰好是有关两人民事纠纷中管辖权的二审判定结果。
裁定书显示,法庭审查认为:吴静怡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登记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该证仍处于有效期。因此依据有关法律,吴静怡的居住证上登记的住所可以认定为她在内地的住所。此外,伊能静方还提交了北京朝阳区住所的不动产公证书,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居住证明,由此法庭认为凭以上证据,可以将北京市朝阳区作为吴静怡被侵权事件的发生地。
然而,大V刘慧并不同意法庭的这个判断,裁定书显示,大V刘慧质疑伊能静方提交的物业证明以及房产证明,并且认为从公开信息上可见伊能静在2020年8月已定居上海。
刘慧也曾公开发博质疑所谓物业管理公司的证明并没有说服力,随后刘慧将伊能静涉嫌骗领居住证的事件曝光,并且向有关部门举报。
但是,二审裁定书当中特意针对刘慧的质疑进行了说明,法庭认为: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诉讼管辖意义上的侵权结果发生地未必只有一地,上诉人(即大V刘慧)在本案中提供的反驳证据(即对伊能静骗领居住证的质疑)即便真实有效,也不影响法庭根据上述规范将被上诉人(伊能静)合法有效证件上登记的住址,认定为本案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也就是说,哪怕最终伊能静被有关部门调查真的“骗领居住证”了,但是也不影响两人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法庭对该案管辖权的判定,这已经很鲜明的表明了法庭的认定和立场。
那么伊能静同大V刘慧有什么民事纠纷?一审的裁定书也显示了不少东西(见下图),不过目前双方仅仅是针对案件的管辖权就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判定,所以事实上伊能静起诉该大V的侵权案件还未审理,结果如何尚未可知。
不过通过这起事件,吃瓜群众也多少也能学习到一些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