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桑植县森林公安局及时救助了一只野生动物猫头鹰,并将它安全送至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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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陈家河镇下洞街村溪口组村民向某在自家门口发现一只不能起飞的幼年野生猫头鹰,于是报警求助。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经初步鉴定,该猫头鹰学名为:斑头鸺鹠,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森林公安局民警随即将猫头鹰带回送往宠物医院救治,并紧急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其带回。

近年来,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老百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重要性,该幼年猫头鹰才能及时的得到相关的救助。希望这只猫头鹰能够尽快恢复健康,早日回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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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温馨提示:在拾到病伤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

供 稿 : 森林公安

编 辑 : 陈嘉曼

审 核 : 钟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