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樊舒瑜通讯员杨东刚

2021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指出,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充分挖掘既有资源潜力,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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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其实,早在2019年7月,淄博市就在全省率先实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停车设施。作为当年城市管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确定了除涉密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含幼儿园)以外的25个具备停车场条件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向市民免费开放停车场和厕所。错时停车时间工作日为18:30至次日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同时要求各区县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认真抓好“向社会免费开放停车设施”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淄博市本级及9个区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停车场141处,提供车位8600余个。其中,张店区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场24处,提供车位1143个;临淄区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场18处,提供车位1370个;高新区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场19处,提供车位1407个。这一举措极大地缓解了淄博市“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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