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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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四川证监局官网获悉,因华西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四川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华西证券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华西证券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以及当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情况;存在工作底稿中证实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资料收集不完整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的规定。
  其次,华西证券在对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在对各种尽职调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再次,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在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存在部分对外提交、报送、披露的文件未严格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此外,部分项目还存在对项目流程的跟踪和管理不强、工作底稿不完整、归档不及时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以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由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四川证监局表示,“你公司应进一步强化勤勉尽责义务,确保业务开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