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王军

醉酒驾驶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马路杀手”。27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获悉,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就查获了一名酒后载着妻子上高速,还无证驾驶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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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龙口大队民警在龙口港收费站开展执勤,在对一辆白色轿车例行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室内有非常大的酒气,怀疑驾驶员可能喝了酒,便引导驾驶员前往安全地带进行呼气检测。经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进一步处理时,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该驾驶员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原来,驾驶员载着妻子着急去潍坊,因为没有吃饭,便喝了些酒“顶一顶”,以为中午没有交警查车,便开车上了高速。

最终,该驾驶员因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同时,该驾驶员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