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错换人生这件事情中,没有想到有几个律师也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李圣律师就不用说了,“偷换”一说正是出自他的口,陷入风暴中自不必说;邓学平律师因一张相片无辜躺枪,有点冤枉,他被网暴后写了两篇文进行澄清,说自己没有代理杜新枝的案,并对那些网暴他的人进行了谴责;而代理姚策案件的周兆成律师,近期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利!他虽早已退出了这个案子,但还是因为一些事情无法置身事外,并被网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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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周律师被网暴,他没有选择退缩,而是直接搜集证据准备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完全支持周律师的做法!现在一些网暴之徒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无法无天,他们对懂法的律师都敢网暴,可见他们对普通持有不同意见的网民又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我们支持周律师捍卫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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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建设高度文明社会是离不开每一个公民努力的。人类社会就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我们建国七十多年来,基本消灭了文盲,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文明程度也有了长足发展,那种愚昧无知的现象少之又少,特别是我们的物质生活有了大发展后,又让我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些进步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然而,我们毕竟是人口大国,14亿人受教育程度还参差不齐,我们经济上可以用几十年时间走过发达国家上百年时间走过的路,但是在人口素质上我们还不能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赶上发达国家。每当国人出国旅游被外国人吐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抽烟等,我们都是痛心的。我相信每个人都会对国人的素质有一个基本的评价。

这些天,我在网上更是感受到了某些网友的不友好!他们对持有不同意见者进行各种的侮辱谩骂和攻击,对身处“错换人生”风暴中的两家更是体无完肤地攻击,有些人甚至对两家无辜的孩子都进行网暴和威胁!这就有点过了!这些人是涉嫌犯法的。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网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如果一打开网页,满篇都是粗俗的语言,这样的网看它还有何意义呢?

自媒体是一个相互交流平台,对一个事物的看法大家有不同意见很正常,我们可以求同存异,共同提高。在相互交流中,我们要遵循相互尊重的原则,而不能相互指责和谩骂!我常对那些网暴的人说:文如其人!细想是不是这个理?

今天我跟一个网友交流还是比较愉快的。他显然对我发文同情杜新枝一家不满,质问我:“谁弱谁有理,谁惨谁有理吗?”我肯定不同意他的看法,便反问道:“谁强谁就有理吗?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同情弱者不等于无原则同情,在此次事件当中,我认为杜新枝一家就是蒙受了不白之冤,遭受了不应该有的网暴!她们本来就很不幸了,有人却在人家伤口撒盐!请问:对弱者有一点点同情心都不行吗?”他后来跟我说:“他坚持自己的观点。”我只能对他说:“尊重你。但我也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变。”

我相信这样的交流是正常的、文明的,也是愉快的。

我们都爱上网,来这里干什么呢!除了消遣,我想能学点知识和提高一点思想境界也是大家所需要的吧?

没有人愿意让人说自己是一个粗俗的人,你发表的文章和对他人文章的看法就是你的脸面,都说有粉往脸上擦,你将把什么样的语言留在自己的脸上呢?

停止网暴,文明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