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于话题#COVID疫苗科普

最近,广东省制定了一个暂缓接种COVID-19疫苗的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广东缓种共识),一共罗列了17种需要缓种的健康状态。

虽然17种不算太多,但几乎每一种都是一大类疾病情况,如果按病种计算,可远远不止17种,比如第4条包括脑炎、脑梗塞、脑出血、惊厥、精神病史、癫痫、格林巴利综合症等。最后还有一条万能条款: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情况。

同行问我怎么看?大家先看一下,我再发表反对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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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就是:有总比没有强,但没把话讲明白。

没把话讲明白的意思是:没有把为何将这些疾病状态纳入缓种的真实理由明示出来,只说缓种不说为啥,这很不好。

老百姓一般会认为,专家们做出这种判断总是有研究证据的,基于科学的。

然而,我知道专家其实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因为疫苗临床研究时,没有找这些疾病患者研究,所以没有数据支持专家做否定性判断。之所以做否定性判断,那是因为专家们默认假设疫苗不安全,然而这个默认假设是错误的。

专家共识里的这些疾病都比较严重或病情不太稳定,接种疫苗后出现病情加重会让疫苗背黑锅。为了避免疫苗背黑锅,专家就将这些疾病列入了暂缓清单,这才是真实理由。

大白话说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月里剃头死舅舅当然是迷信,但陶医生家正月里真的不剃头,因为老人会唠叨。

不把真实理由明示出来,会造成老百姓误以为疫苗不安全,经过研究表明有这些疾病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事,这其实还是在黑疫苗。

那么专家共识里为何不把真实理由明示出来,让老百姓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呢?

陶医生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列一个基于科学或讲道理的黑名单,黑名单以外的情况,都可以接种。详见:别问东问西了,新冠疫苗禁忌症只有两条,其他都可以打

现役疫苗有每年近百亿剂次的安全性数据积累,COVID-19疫苗并不特殊,所以其安全性参照现役疫苗即可。前面我说【默认假设疫苗不安全】是错误的,其信心就是来源于上百年来疫苗安全性监测的良好记录。

广东缓种共识,看似黑名单,实际却不是,因为这个清单无法回答不在清单内的健康状况是否可以接种COVID-19疫苗。比如以下几位网友的提问,如果去问出共识的广东专家们,大概率回答也要暂缓接种或者说不清楚还要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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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最后一位问抑郁症患者能不能打的,按广东缓种共识,这大概率就要归入精神病史,那就缓种呗。抑郁症很难治愈,实质上等同于禁止接种。

然而,抑郁症和打任何疫苗都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要担心,那只能是因为抑郁症可能自杀,接种疫苗后万一自杀,说是疫苗打的,那多麻烦啊。

你再仔细品广东这个缓种清单背后的逻辑设定,真的是基于科学么?

再给大家看一个完全的反例,来自美国疾控中心。

美国疾控中心有专门介绍COVID-19疫苗方方面面的网页,全球最棒。其中有个针对专业人员的常见问题解答,里面有一个【疫苗适应症】,正好与广东缓种共识完全相反。因为这个解答里全部是可以接种,而广东缓种共识里全是不可以接种。如下图:

https://www.cdc.gov/vaccines/covid-19/hcp/faq.html

上面每一行末尾的+号点开,都会有详细说明,点击第一个【我可以给患有基础疾病的患者接种疫苗吗】,就会看到与广东缓种共识刚好相反的建议,建议免疫功能低下或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接种,自身免疫病者接种,格兰巴雷综合征患者接种,贝尔麻痹(也就是面瘫)患者接种。

美国疾控中心这个回答的前两条,对应与广东缓种共识的第11条;第3条格林-巴雷综合征患者,对应于广东缓种共识第4条的格林巴利综合症,两者虽然汉字字面上不完全一样,但其实是同一种疾病。

是什么原因,让美国疾控中心认为这些健康状态患者可以接种任何获批的COVID-19疫苗,而广东缓种共识却让这些患者缓种(实际上接近于不给接种)呢?

如果真的是基于科学,为何美国的科学和广东专家们的科学大相径庭呢?

陶医生再提醒一点:美国批准的COVID-19疫苗,有两款是人类首次大规模使用的mRNA疫苗,其安全性可没有经过长期考验;另一款是腺病毒载体疫苗,现在认为很可能导致了罕见的血栓不良反应。

在临床试验中,美国三种疫苗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远远高于中国主流接种的灭活疫苗和重组蛋白疫苗,可以非常肯定、确定地说:美国疫苗的安全性记录不如中国疫苗。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美国疫苗的安全性不如中国疫苗,那为何美国疾控中心专家们大胆地明示这个可以接种、那个也可以接种,而广东专家们却表示这个不能接种、那个不能接种,那那个也不能接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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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医生思考的结论就是两个字: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