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家征地拆迁都会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俗话说的好“拆我的房子你得赔我钱”,但是好多人不会刻意区分“赔偿”与“补偿”,那么这个两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您聊一聊。

一是原因不同

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二是范围不同

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行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

三是程度不同.

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补偿充分。国家赔偿法针对损害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而行政补偿没有这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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