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披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稳妥推进,与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沟通有序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前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核实,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