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

二、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录取要求

1.考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主管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考虑教学资源情况,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七、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

生源省投档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的,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292号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28083(招生办公室)

0551-63513117(艺术学院)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十、附则

本简章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