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宣布了对一名中国人的判决,其因犯偷盗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悉,嫌疑人Wei Cheng (生于1981年)与受害人 Cai Zehu相识于中国,2015年,受害人 Cai Zehu从中国到越南创业,在胡志明市平新郡创立了一家公司。
2019年,Wei Cheng到越南找工作,随后与老朋友Cai Zehu取得联系,Cai Zehu将其带到了自己的公司居住。
住在Cai Zehu公司期间,Wei Cheng观察到了其卧室的保险箱,并且发现其保险箱钥匙放在哪里。
2019年11月,Cai Zehu打算到外地去一段时间,于是将自己家门钥匙及一些个人物品交由Wei Cheng暂时不管。
没成想,Wei Cheng早已盯上了Cai Zehu的财物,Cai Zehu前脚刚到机场,Wei Cheng后脚就立马回到其住所内,将保险柜中的6亿多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0万)及1000元人民币取出。
其行为被家中保姆发现,并立马打电话告诉Cai Zehu,随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