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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最近,曾经轰动一时的“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有了进展,本案附带的民事诉讼已作出了一审判决,家属已收到判决书。

判决书

先大致回顾案情:2016年5月19号晚,16岁女生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其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

同日,他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19号21点左右,他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因为害怕暴露将其掐死。

黄某(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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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方面已经彻底结束:2017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到2018年12月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还是无期徒刑。

索要赔偿的民事诉讼则是从2019年10月开始的,死者家属向北京昌平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王某一家索赔共计超过175万元。2021年5月,法院一审判王某家长赔偿1,400,755元,并补偿10万元。

王某本人还要书面向死者家属道歉,注意,赔偿的内容是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住宿费、交通费,而补偿的内容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是有法律区别的。

一审判决后,死者家属表示满意,但尚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不服并提出上诉。考虑到这是未成年人案件,裁判文书网并没有收录该民事判决书,大概率讲,这起“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就到此结束了。

裁判文书网

从2016年5月到2021年5月,历时5年,不知道一路追后续的大家有何感想,因为对未成年双方的保护,死者和罪犯之间的情感关系并未披露,我们也不必多猜测什么了,只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