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住建部+税务总局等四大部门,联合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这个会议的召开,意味着中国房产税可能已经有了新的“落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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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概念源自于西方国家,是西方政府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一个税种,它背后的“法理关系”是:

由于政府在土地周边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基础设施,推动了土地所有者的房屋升值。

但土地所有者并没有给政府缴纳任何土地出让金,因此必须要缴纳房产税,通过房产税来偿还政府的基建支出。

通过房产税的“法理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房产税本质上就是对政府基建投资的一种“补偿”和“转移”

但是在中国,情况有点复杂了。

土地已经是“国有制”,土地所有者是“政府”,同时政府通过“土地批租制”把70年的土地出让金收走,已经完成了房地产对“政府基建投入”的补偿。

也就是说,政府该收的钱已经收走了,如果再收取“房产税”,“法理关系”就比较缺乏说服力,争议较大。

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上看,我判断未来以下五类房产最有可能被征收“新版房产税”:

第一类,70年住宅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住宅”房产,可能会征收新版房产税。

这类房子在70年的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同时有可能会象征性地缴纳很少部分的“续期费用”,其余的部分将会通过征收房产税来实现。

也就是说目前中国的商品住宅,在70年产权期满后,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而是很有可能缴纳房产税,用房产税来代替土地出让金。

这可以解决“土地财政”无法持续的地方财政问题:也就是说,70年的土地卖完后,后面可以征收房产税来延续土地财政。

第二类,符合国家建设总体规划,盖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大概率将会通过缴纳“房产税”来实现“相应的产权登记”。

“小产权房”是最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房子,因为小产权房完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却也享受了周边的城市配套增值。

中国的小产权房面积高达73亿平米,如果都拆除,可能会带来激烈的社会矛盾,不如通过征收房产税来实现“居住权的合法化登记”。

中国的物权法里已经明确了“居住权”的概念:没有产权,但却可以正常的居住使用,可以落户,可以上学,但不能转让

中国的“小产权房”可以通过向国家缴纳房产税来实现“居住权的合法登记”来实现一定程度上转正,解决了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因此中国高达70亿平米的小产权房,我们判断大概率会被征收房产税,同时实现“居住权的合法化”,但依然没有产权。

也就是,“小产权房”未来或许可以正常居住,但不能正常转让。

第三类,国家单位的福利分房及“房改房”,由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可能会被征收房产税。

中国目前还保留有大量的“福利分房”或者是“房改房”,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房产,由于也享受到了城市配套的增值。

因此这部分房产也应该要纳入到征收房产税的范围。

第四类,在国内拥有住房,但房主国籍已经“移民”的房产,也应该要纳入到征收房产税的范围,也就是“外国国籍的中国房产”。

中国曾经有过好几轮的“移民潮”,这些移民潮过后,但房产却还在国内,这部分房产也已经享受到了城市配套的收益,理应征收房产税。

这就实现了“内外有别”的房产税原则:对待外籍人的房产,理应重税。

第五类,在一个城市拥有多套商品住房,除了首套房之外的多套房,可能也会被征收新版房产税。

对于一个家庭在一个城市的首套房,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非常低,因为首套房一般以自住为主,而且政府已经通过土地出让金收取了配套增值。

因此对于一个城市的“首套住房”免征可能性非常高。

但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已经属于“出租性质”,可能会被征收房产税:二套房以上不仅获得了配套溢价,同时还出租经营了,应该缴纳房产税。

因此如果你在一个城市拥有二套房及以上,未来有可能会被征收房产税。

但是特别注意的是:房产税并不是全国范围内统计,而是以城市为单位,不跨省,不跨市,比如你在北京有一套,深圳有一套,海南一套,三个城市都是“首套房”,大概率不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是一种“地方税”,而不是“国税”,以城市为单位。

十四五期间,也就是未来五年内,新版房产税试点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目前有两种传闻:

一种是“深圳+成都+杭州”三个城市会试点。

另外一种是“深圳+海南”两个经济特区会试点。

但不管如何,深圳试点房产税似乎已经成为共识。我们判断“深圳+成都+杭州”的可能性最高。

新版房产税开征后,对楼市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首先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抛盘”现象,尤其是如果高税率征税,比如按照市场指导价的1.5%-3%来征收,500万的房子一年就需要缴纳7.5万-15万的房产税。

如果是这么高的税率,多套房的房主肯定要抛,而且可能会降价抛

其次会带来房租的“暴涨”,租房群体将会成为承担房产税的核心群体。房产税一旦开征,多套房产的业主就会抛售,租房市场供应会大规模下降。

说白了,大家都不持有多套房产了,自然也就没有房子出租了。

持有多套房产出租的人,自然会把房产税转移到租金里,让租客来承担,所以最终给新版房产税买单的人,其实是“租客”

由此可见,针对多套房征收房产税,国家会相对比较谨慎,一旦房产税征收上去,房价是被控制住了,但依然买不房的“租客”就会成为为房产税买单的最大受害者。

综合来看,我们认为:有五种房产被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较高,但针对多套房征税,政府会比较谨慎,就算要征税,税率也不会太高。

不然,会引发租金暴涨,城市最底层的租房人会为房产税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