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先后在收费、用地、融资、建设管理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城市停车建设得以大力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但由于缺乏有效统筹,用地、资金等保障力度不足,导致城市停车发展仍存诸多短板,大多城市停车“难”问题未得到根本性缓解。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以下简称《意见》),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发展中心,以更大力度、更系统举措、更全面保障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更好的满足城市居民出行需要,更有效的支撑城市现代化发展。

一、做“好”统筹规划

目前,部分城市停车建设处于散、小、乱现状,停车设施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有效协调,除了配建建设,区域停车建设大多采用“打补丁”方式,既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时序,又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造成停车建设未系统性推进,部分区域还出现因停车加剧区域交通负担,或停车供给不足与大量车位闲置并存的情况。

城市停车的发展目标是逐步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停车供给体系,这就需要结合实际做好停车专项规划。一是坚持差异化供给。《意见》根据停车需求发生方式区分基本停车和出行停车,并提出相应的停车供给意见。其中基本停车作为汽车购置后最直接产生的停车需求,与国家汽车消费政策密切相关,参照国外通行做法,应有效满足,加大供给力度。而出行停车作为出行交通方式选择产生的间接需求,需要结合出行所在地交通现状,按照集约出行、绿色发展的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理念,与公共交通等城市交通体系做好有序衔接,应科学合理供给。

二是坚持集约、智慧、绿色发展理念。随着城市交通的持续发展,以及装备技术快速更迭,充分挖掘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利用智慧技术优化停车供给是城市交通建设的主要趋势。《意见》深入贯彻集约、智慧、绿色发展理念,提出在最大程度减少生态环境影响前提下,从土地和空间两方面加强停车建设要素供给能力,包括充分挖掘城市边角用地、废旧厂房等土地资源,推进地上、地下多层空间复合利用,以及鼓励综合体、机械停车装备等节地类技术应用。同时,通过智慧赋能积极打通信息交互渠道,解决停车设施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停车设施资源使用效率和停车服务水平。

三是强调与各项规划有效衔接。停车设施是城市交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区域交通流具有引导和诱发等间接作用,其合理规划可有效协调城市交通各部分协同关系,促进交通系统运行效果的整体提升。同时,停车设施建设还应满足城市可开发资源管理要求,相关开发需在合理的资源边界范围内进行。《意见》提出停车专项规划需做好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目的是在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同时,停车相关建设可充分融入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一体考虑。

二、建“好”城市停车设施

推进老旧小区等停车建设。老旧小区、老旧街道等传统居民社区,因配建停车不足等历史原因,停车设施供需矛盾较为突出。近年来,在实际推动老旧小区等区域停车新改建过程中,普遍存在建设用地紧张,相关利益方诉求多样,社区业主利益难以协调等问题,加之相关停车项目收益较低,投资收益难以有效平衡,老旧小区等区域停车一直尚未根本性改善。《意见》明确积极支持老旧小区等停车新改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兼顾相关利益方的停车建管模式,制定停车综合解决方案。

严格落实配建标准。区别于公共停车和路内停车,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可以和建筑物建设同步进行,一体推进,且不会占用过多公共资源,是满足城市大部分停车需求的最重要方式。为推动各城市结合自身发展尽快全面建立建筑物配建标准,保障城市停车基础供给能力,《意见》强调各城市要全面建立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等配建地方性标准,并适时评估调整。

加强建设用地和资金保障。用地资源紧张和资金短缺是制约停车设施建设的主要因素,这里面既有政策制度尚未打通的问题,也有市场资本未能积极进入的问题,还有相关模式缺乏创新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国家虽然已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和停车设施产权登记相关政策,但各地实际操作时缺乏具体指引,导致土地复合利用受限,产权无法明晰,相关金融服务无法跟进;再如停车设施建设综合收益较低,收益期较长,尤其部分公共停车收费受政府管制,同样土地用于其他建设收益效果更好,导致市场投资积极性不高。《意见》提出加强停车用地供给,土地出让和产权登记要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同时多措并举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以更大力度加大财政支持,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

三、管“好”停车设施资源

建立城市停车供给体系除需要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还需要有效发挥设施作用,提升整体供给质量。目前个别城市存在部分区域供给不足,但其他区域停车设施长期空闲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以及停车设施使用率不高,但违停、乱停现象突出的问题,甚至居民社区还出现占用生命通道等现象。解决这些问题要通过资源共享、差异化收费政策等方式提升资源利用水平,还要加强停车治理,让停车设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建立起有位停车、停车入位、按需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意见》按此思路提出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以价格调节方式提高停车设施资源利用水平。同时,明确不同管理归属停车设施共享原则,推动停车服务智能化,并以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为目标,加强停车执法治理,有力规范停车行为,高质量构建停车设施供给体系。

四、发挥“好”社会各方力量

推动城市停车发展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意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提出一是开展城市停车建设试点,鼓励各城市积极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并将好经验好做法全国推广,形成示范效应。二是发挥好高端智库、行业协会等作用,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三是引导公众树立有偿使用、规范停车等观念,逐步营造起有利于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良好环境。(作者:李浩然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