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传“贵州天柱女子称十岁儿子救倒地老人反被讹”事件贵州天柱公安给出潘某霖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认定,判决此次交通事故中男童负全责并且赔偿受害老人9万多元。对此,公安机关也呼吁大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不信谣、不传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案发现场直指男孩碰撞老人导致双方受伤

警方通告中描述案发现场“事故中心现场有血迹……一15cm长新鲜地面刮擦痕迹……同时在该车车头处发现血痕……证实该血痕DNA分型与伤者杨某仙血样同一……证实伤者杨某仙眉弓处有一1.5cm伤口……潘某霖额骨骨折……发现其裤子上有明显的搓擦痕迹。”

这些事故现场都说明这一起交通事故很可能是因为碰撞发生的,如果仅仅是男孩口中的老人自己摔倒而自己过去救助,不可能会发生双方都受伤而且伤势如此严重的情况。

据调查,当时案发现场光线昏暗,下坡路,而且路段无摄像头。男孩的母亲听到男孩大喊“妈妈”赶过去的时候已经看到躺在地上流血不止的老人和受伤的儿子,于是赶紧拨打120。而第二天老人醒转时称是男孩骑自行车撞到了自己。

(二)男孩否认撞到老人

对于老人的指认,男孩坚持称是老人自己摔倒的,但是男孩和其母亲描述的情况却不一致。男孩称当时自己看到老人突然向后倒下马上急刹车,自行车龙头和老人头的朝向是相反的,刹车的时候离老人还有四五米,母亲赶到的时候还将自行车移到了旁边的人行横道上。

而男孩母亲称自己并没有挪动车的位置,只是将车扶起来。这种描述不同的现象也说明母子二人对真实情况有所隐瞒或者他们自己也根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对案件的描述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看问题的,但是客观发生的东西不会不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三)警方通报男孩负全责

警方经过对案发现场的细致分析,结合多方取证和当事人的笔录作出判定:男孩潘某霖驾驶无牌自行车,从天柱县林场方向往天柱县小冲方向行驶,刮撞到路边的行人,造成老人和小潘受伤、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男孩未满12岁骑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且在夜间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导致刮撞到路边行人,造成交通事故。对此判决,男孩及其家人表示不认可于是提案上诉,他们认为警方判决更多是依靠案发现场推理,并没有真实证据证明老人不是自己摔倒了,而上诉结果依旧与原来相同。

本次案件警方作出决定的根据,一个是自行车血迹DNA与老人一致,而且老人身上有伤口,衣服上有刮痕,单纯的摔倒出现这种伤势的可能性很低;

一个是王女士口供前后不同,王女士提供的交警事发后不久询问她的笔录中,交警问她自行车距离伤者有多远时,她回答“没有多远,也就30至40厘米远”。2021年5月,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她当时回答的是30分米至40分米远。

其实可以想象到,本次事故就是男孩半夜骑车撞到老人事故,小孩不懂什么法律骑车也缺乏拘束,没有安全意识,撞到了行动不便身体脆弱的老人,想刹车却来不及,情急之下失去理智导致自行车刮撞,最后双方受伤。

当然也不在乎老人认定自己是被自行车碰撞出事的可能,但是结合案发现场的证据还是男孩的嫌疑更大。而且男孩违反交通法律是确定的。

总而言之,既然法律已经给出判断和认定,最好还是持尊重态度,在其位谋其政,相信警方有自己的判断,警方不可能会无端作出案件决定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不少老人碰瓷的例子,但是不能以此认为所有老人都是碰瓷者。

这次事故中的老人实实在在有重伤和刮撞痕迹,而且男孩和母亲的种种表现也嫌疑最大。而在网络上引起的各种争议也将事实过度解读,网络的争议很可怕,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不信谣不传谣,相信警方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