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告,在5月21日的全球健康峰会上,中国领导人宣布“中国支持本国疫苗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开展合作生产”,同时“中国已宣布支持新冠肺炎疫苗知识产权豁免,也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早日就此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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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新华社

此前,各国争论的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是由印度和南非去年10月在WTO发起的,要求各国讨论暂停实施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的部分条款,允许发展中国家的药企可以仿制应对新冠病毒的诊断设备、药品、以及疫苗,同时号召转移技术诀窍。这一要求起初遭到发达国家一致反对。

今天5月5日,拜登政府迫于压力表态转而支持豁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但支持的范围变成仅限于疫苗,去掉了诊断设备和药品。在各国的进一步讨论中,范围进一步收窄为豁免“新冠疫苗专利权”。

但是仅豁免新冠疫苗专利起不到实质的效果,没有技术人员、技术秘密以及原材料,发展中国家依然难以生产出合格的疫苗,甚至还会因此造成稀缺原材料紧张,导致全球合格的疫苗减少。

中国宣布“支持本国疫苗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开展合作生产”。这实际上表达了最大的诚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技术转移和生产合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疫苗短缺,特别是对于灭活疫苗,生产工艺比专利更重要。此前,中国基于腺病毒载体疫苗已经获得了授权专利。

但是中国的表达也比较严谨,“支持本国疫苗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开展合作生产”,这给企业留有自主权。因为技术和知识产权毕竟属于企业的私有财产,相关企业有不少还是上市公司。此外,国家支持,应该是从政策和资金上都会给予一定的支持,而且技术转移的范围聚焦在发展中国家。技术转移和生产合作并不是免费的。这实际上已经有比较成熟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较强。对中国疫苗企业来说,不但能够获得国家的资源支持,还能够扩大海外市场和影响力。更重要是的能够快速增加疫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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