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一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什么时候重新分地?为什么我家人多却土地少,而别人家人少却土地多?为什么新增的人口没地,逝去的人却还有地?为什么有人户口不在农村了,却还有土地?

上述是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本篇内容,笔者就和大家聊聊。

首先大家要明白什么是农村土地,指的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户口已不在农村,土地归谁?会被收回吗?

这个问题,按照以前的说法,土地会被集体收回,本村的土地属于本村集体所有,如果户口都不在本村了,那么土地自然也不再属于你。

不过,从实际过程来看,虽然规定是这样说,但收回土地的情况却不多,以前分配的土地,即使已不在农村生活,或者转成了城市户口的人,土地也没有强制收回,有些人给自己的亲戚种植,有些人租给邻居种植,在我们当地,很少有收回土地的事情。

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新修改,对于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来说,不再规定发包方(村集体)有权要求进城落户农户交回承包地,而是“引导”自愿有偿退出或者流转出租。

也就是说,如果农村户口转成了城市户口,不会强制收回分到的土地,变成了自愿有偿退出或者流转出租的形式。这种规定,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乐于接受,不想退出还可以流转出租,每年获得一定的租金。但是,对于非当事人来说,有点不乐意,原因是既然去城市生活了,农村的土地对于他来说就没用了,不如被集体收回,然后分配给没有土地的人。

按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间,当前是处于第二轮承包的阶段。在第二轮承包还未结束时,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第二轮的土地承包到期了以后再延长30年,继续推行第三轮。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轮承包时间:1983年到1997年,时间为15年。

第二轮承包时间:1997年到2027年,时间为30年。

第三轮承包时间:2027年到2057年,时间为30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什么不重新分配土地?

有人说,如果一直延长时间,不重新分配,会导致新增的人口没土地,逝去的人还有土地的情况,以及外嫁女还有土地,而嫁进本村的人则没有土地的情况。(针对外嫁女的土地也有一定的规定,并不会把土地收回,但是在娘家和婆家2个居住地,只能拥有一份承包地)。

上述情况的确是存在的,但是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农村土地分配问题牵扯到的工作较多,如果因为少数人而重新测量分配,显然工作量太大,并不是一个好办法。而目前采取延长原有承包的措施,从整体来分析,在当前的情况下,是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措施。

有3种特殊情况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的情况有很多,下面3种“农转非”比较特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承包地的,除非自愿交回。

1、参军的人,需要把户口迁到城市,不能收回土地,要依法保障土地权益。

2、上学的人,因升学原因需要把户口迁到城市,也属于特殊情况,不能收回土地。

3、公务员,不少公务员由于工作调动原因,需要把户口转到城市,属于被动的行为,名下的土地也不能收回。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新修订,不再强调收回土地,更重要的是维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更加尊重农户个人意愿。你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