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刚过,就有这么一个案子上了热搜。

李先生和张女士本是一对情侣,恋爱一年多以后因为争吵不断而分手。分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偿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共计4万多块钱。

张女士则认为,这4万多块钱是张先生对她开美甲店的支持,属于赠与性质,她没有义务偿还,于是拒绝还钱。

李先生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女士应当将这4万块钱还给李先生。

原因在于,李先生给张女士的历史转账金额均为2000元、4000元、8000元,属于普通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只有在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赠与,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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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先生给张女士的转账并没有明显表现出特殊意义的情况下,如果李先生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张女士不认同是借贷关系的话,就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就是赠与,是李先生心甘情愿送给她的。

我们不知道最后张女士究竟提交给法院了什么证据,但从最后的判决中,我们可以知道,她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赠与性质。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应当将这4万多块钱还给李先生。

有人猜测,或许李先生就是个海王,在和张女士谈恋爱的时候,就已经打好了日后会分手的主意,才会在转账的时候一次都没有520、1314这样的特殊意义数字出现。从一开始,这段感情可能就是个局。

网上有这么一个段子,在520期间传播得非常广,内容为“律师温馨提示”,说男方在给女朋友发红包的时候,要发100元、1000元这种普通金额,备注上不能写“我爱你”,得写“这是你要的钱”,避免以后出现财务纠纷的时候,这笔钱会被认定为赠与。

女方在收红包的时候也有讲究,不能直接收,需要回一句“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将红包的性质锁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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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李先生和张女士的这个案例看来,这个段子还是有几分法律道理的。

但是呢,法律之所以规定特殊金额属于赠与,是为了保护男女双方的合理利益,不是为了让人钻空子,谈个恋爱还斤斤计较的。

这样的人在现实中并不是没有,甚至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很多网友都有这种感觉,今年的520,朋友圈没有被各种表白文案刷屏,反而是单身狗们的自嘲占了主流。

早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超过2亿成年人是单身状态,有7700万人选择独居生活。2018年,我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仅有1013.9万对,结婚率为7.3‰,是2008年以来近11年的新低。

年轻人为什么不谈恋爱不结婚,和中国的社会现状不无关系,比如房价高、生活成本高、育儿成本高,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没人敢开始一段不确定的感情。

另一方面,频发的杀妻案、家暴案,也让不少人意识到,就算是顺利恋爱结婚了,钱也是个大问题。

杭州杀妻案中,许国利杀害妻子来女士,是因为钱;孕妇泰国坠崖案中,俞某冬将妻子王某推下悬崖,也是为了钱。

恋爱没结果,要回自己投入的钱无可厚非。但为了钱,就能牺牲另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性命吗?恋爱中,砸钱就能砸出一段感天动地的亲密关系吗?

显然不是。

如果凡事都以钱为基准,不是看彼此之间的相处、感觉和磨合,那就算是最后修成了正果,两个人真的能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