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问:“新冠肺炎(Covid-19)患者可以免费获得治疗吗?还是患者必须自己支付治疗费用?” 笔者根据越南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下:

一、对于越南公民

越南现行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2007年)第48条第2款规定:

“2.动员车辆、药品、医疗设备、医院病床、医疗检查和治疗场所,并安排24/24值班的专业医务人员以急救、检查和治疗流行病患者。 对患有A类传染病的患者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

因此:患有A类传染病的人将免费接受检查和治疗(该法规适用于越南的国内和国外个人)。

2020年1月29日,卫生部发布了第219 / QD-BYT号决定,将由nCoV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增加到《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2007年)第3条第1款第a点和第2款规定的A类传染病清单中。

同时,总理于2020年4月1日发布了第447 / QD-TTg号决定,宣布COVID-19流行病是全国范围的具有A类传染病性质和危险性的传染病。

因此,COVID-19患者可以免费接受检查和治疗

但是,根据政府2021年2月8日《第16/ND-CP号议定》规定,COVID-19患者患病之前曾依照规定进行医学隔离的费用应自付。

在医学隔离期间,如果发生其他疾病(不是新冠肺炎)而需要检查、治疗产生的费用,依照《第16/ND-CP号议定》第1条第7款的规定:

1)被隔离人员有参加医保的,按照医保基金享受的额度进行报销;超出医保报销部分(如有)则按照《医疗保险法》规定自行承担。

2)没有参加医保的,则承担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检查、治疗的全部费用。

二、对于外国公民

2020年3月14日,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阮春福总理在COVID-19预防和控制政府常务会议上的结论的第98 / TB-VPCP号公告》:

总理已同意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向外国人收取治疗费的主张,并指定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具体建议。

简单一句话:外国人在越南治疗新冠肺炎要收费

注意

1. 上述内容更新于2021年2月17日。

2. 越南的相关政策、法规变更频繁,请自行留意最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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