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赠300万元房产给水果摊主的老人家属处获悉,司法鉴定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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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上海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些年在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小游(化名)一家颇多照料。 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他,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双方还做了遗赠抚养协议,其中的遗赠抚养协议对于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否则遗嘱订立人可取消财产赠予。

家属吴女士称,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判决书显示,水果摊主小刘认可鉴定结果。小刘说,他于2017年开始照顾老人,“以后要诉讼就诉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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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中国经济周刊

实习编辑 刘权乐

校对 易秋彦

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