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国故城遗址

近日,固始县检察院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对辖区内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番国故城遗址的监管职责。

番国故城遗址位于固始城区,系东周时期土城墙遗址,是一座规模宏大的、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代城池遗址,2001年6月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3月,固始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番国故城遗址存在搭建临时建筑物、新建坟墓、遗址上遍布生活垃等问题。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调查后发现,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监管部门未在保护范围树立界桩;故城遗址附属建筑物墙体损坏严重,产生巨大裂缝,随时有倾倒、坍塌的危险;在遗址保护范围内存在搭建临时建筑物、建坟、取土、开荒种植等行为,故城遗址环境设施遭到破坏。

送达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

4月16日,固始县检察院向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大对番国故城遗址的日常维护、修复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破坏番国故城遗址环境和安全的行为限期治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和常态化检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与办案人员对接,商讨方案。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向县委政府进行了报告,申请专项治理维修经费,加紧对番国故城遗址进行修复,做好遗址周边环境治理及日常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