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上,在山东省济宁市济安桥一个路段,交警同志正在对酒驾进行治理。现场有交警对这次行动进行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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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时10分的时候,车辆依次接受检查,交警主持正在兴致勃勃地直播,他旁边站着两个警务人员。

这时,一轿车临近检查区30米处时突然加速,绕过前车闯卡,将一名正在现场的辅警撞飞,落到了隔离绿化带内。

直播镜头则随着突如其来的撞击剧烈晃动,现场民警疾呼:“快打120!”

以下视频来源于济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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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镜头前一个交警被撞飞!我不赞同济宁交警搞现场直播

现场上有点惊慌,大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而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的排查很有成效。到了15日零时,办案人员就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杜某斌,并在古槐路罗马假日小区地下停车场将肇事车辆查获,但是,杜某斌不见了,他一定是逃了。

逃离倒是没关系,交通肇事逃跑的人几乎没有抓不到的。案件发生后,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斌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也许是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也许是聪明人给他出了一个好主意,5月15日19时15分,犯罪嫌疑人杜某斌到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南张派出所投案。

勇于承认罪责是好事儿,隐瞒是隐瞒不了的,但关键是酒精测试已经没有用了,时间过去很久,检验已经失去了作用。

好在他有把交警撞飞到绿化带这样的事实,这就是证据。

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再到起诉和审判,这个过程时间还不短呢,咱就不说这个事儿了。

咱还是说说交警直播这个事儿。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济宁交警被撞时说,“交警在直播查酒驾时,一辆汽车突然闯卡,将一名镜头前的交警撞飞”。视频中的直播的民警也确实是气喘吁吁地说:“闯卡者冲着我和准备接受采访的民警冲过来了”。

我知道宣传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但我不建议查酒驾中直播,所谓现场直播这个看似是创新,却危机四伏。

其一是来自舆情的危机。现场直播对直播的人要求很高,交警是国家公务员,从某个角度说,一言一行都代表代表法律,代表当地执法形象,不是说看不起谁,直播的要求是很高的,交警直播不是带货直播,每一句话都要慎重,普通的民警很难应付,搞什么直播?纯粹是噱头。很可能引起舆情,给当地公安机关带来负面影响。

其二是来自民警安全的危机。直播时因为镜头美感的原因,要占领最有利的地形,这个地形对摄影最有利,但对人员可能最危险。直播时,直播参与人要全神贯注,想的都是词语、语气、表情,如果没有周密的安全措施,出现安全问题是必然的。

此次济宁交警被撞的人此刻应该正看着直播,或者准备接受采访,他的目光应该看着直播,安全意识应该是没有的。

交警需要宣传。直播是宣传,直播看上去场面大,反响大,有气势,但收效怎样不好评估,有一点儿可以肯定:直播这种宣传方式不是不可缺少的。我们不能拿着民警的生命开玩笑,去满足所谓的创新。

直播不是交通警察的本职工作,交警最本质的职能是确保路畅人安。如果不能保证交警直播人员的安全,你相信直播能保证路人的安全吗?

交警就该干自己最本职的活儿,花活最好别玩。每年少发几起事故,少死几个人就是对交警最大褒奖,出不出镜、直播不直播都不算什么。

如果不能确保安全,在危机四伏的马路上,想在什么位置直播就在什么位置上直播,这个直播就别搞了,任何一个领导都不可拿着基层民警的生命当赌注,民警的生命高于天!

后说几句我创办这个号已经6年,原来叫瓜尔佳,因“避难”,各种滥名都叫过,过些天要改回瓜尔佳,那名字我喜欢。腾讯现在规定不可起三个字的名字,我一直在想瓜尔佳的后缀加上什么,决定了就永远不改。

有人说,想让谁成精神病就让他办公众号,这6年我都不知道怎么坚持下来的。我没有什么团队,坚持自己更新,实在没有时间就委托别人帮助一下,咱欠人家的。

半夜三更,看到开灯的人家,我猜想他们都是办公众号的,玩微博的才不会。我几次想不做了,但有人说做这个号你别以为是为你自己,还有那么多基层民警等着看你文章呢。想想,我还是坚持吧,20多岁的时候俺就是基层民警。

我的文章代表我的三观,不是为迎合别人的心理需求,偶尔会出现点小问题请大家谅解。如果文章经常会和您的观念一致,说明我们三观相同。如果和您观念经常冲突,您离开好了。如果发现文章有错误,您可以善意提出,我认为您说得对会修正。时常会有这样情况: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打电话找我,说您文章说得倒是对,但我们领导受不了,能否删一下。对此,一般情况我都答应。为了找到我,对方不知道动用了多少力量,下了多大决心。人家是被领导下了死命令的,拿人心比自心吧。

昨天这篇文章的留言让我有点愤怒,这是今天要重新写的原因。我也学下我的朋友水母,这文章就不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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