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日)上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廖汝奋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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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廖汝奋利用担任防城港市港口区区长、防城港市政府秘书长、东兴市委书记、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让、矿山采矿权证办理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唐某、曹某等1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2232万元。

公诉人 阳寿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廖汝奋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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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廖汝奋:我对我的违法违纪行为犯罪行为,非常后悔非常痛心非常难过。我要坚决按照法律和司法机关的要求,诚恳地接受审判,接受劳动改造,积极地悔罪改过。

该案将择日宣判,来自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第22期党外中青班学员到场旁听了庭审。

旁听代表 桂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龙飞:在这个现场还是受到很大的警示教育,给我们最大的触动就是任何小错都不能犯,一点点小错都可能造成一系列的后果。

旁听代表 民革柳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席 覃铸琨:在工作中生活中一定要知法守法,要对法律和纪律要有敬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