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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解决有的学校防控学生欺凌以及校园安全防范等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等问题,加强防范校园欺凌的制度建设,平潭检察院联合区社会事业局教育部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5月12日至14日,平潭检察院和教育部门共同到平潭一中、平潭新世纪学校等9所学校进行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围绕学校防范校园欺凌的机制建设、摸底排查整治的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落实、重点人群关爱帮扶等方面,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学校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中的薄弱点,开出整改通知书,帮助学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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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学校对防范校园欺凌工作重视不足,摸底排查不到位、不彻底、不细致,学生问卷调查反映出的苗头性问题没有进行关注和排查,整改工作和特殊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健康教育流于形式。

检察官联合教育部门通过与校领导座谈、开出整改通知书、指导学校加强制度建设等方式,切实提高学校预防校园欺凌的能力。同时,检察官还向教育部门提出建议,将部分学校在此项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推广,对摸排和整改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此次督导是平潭检察院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该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实际行动。通过此次督导发现苗头隐患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及时督促学校和教育部门采取措施,助力平安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