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周女士今年38岁,一年半前,确诊为白血病,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骨髓移植。周女士有个妹妹,确诊后她和妹妹商量了捐赠事宜,妹妹同意捐赠,且两人配型成功,可以实施手术。周女士还告诉妹妹,手术之后,她会支付6万块钱的疗养费。

2020年7月,为期一个月的手术开始了,周女士被推进了手术室里,前半段要把她体内异常的造血干细胞清除,后半段植入妹妹的干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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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妹妹突然反悔了,称不管给多少钱都不会捐。好在周女士还有一个15岁的女儿,也配型成功了,否则周女士性命堪忧。由于她的女儿尚未成年,所以一开始没在医生的考虑范围内。

周女士的母亲去世得早,父亲有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她的经济条件比妹妹好很多,从来没有惦记过父亲的房子,没有想过和妹妹争房产。但这次事件之后,周女士怀疑妹妹是想独吞父亲的遗产,才出尔反尔的,她非常心寒。

有人认为,一开始就不同意捐赠倒也没有什么,人都是利己的,生活中高道德水平的圣人没有那么多,但姐姐都被推上手术台了,才临时反悔,这难道不是故意杀人吗?

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很难被界定为故意杀人的,因为妹妹在客观上没有直接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观上也难以认定有剥夺姐姐生命的故意,她反悔,也有可能是怕疼,怕留下后遗症。

器官捐赠涉及到很多人伦道德和法律层面上的问题,现在提倡的是“自愿、无偿”的原则,不符合这两个原则的话,那就涉及非法器官买卖了。既然是自愿,那么捐还是不捐,主动权都在捐献者手中,理论上来说,捐献者是有中途反悔的权利和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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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个小女孩叫欣欣,出生70天,就被确诊为重度地中海贫血。欣欣的父母是农村人,家里情况不好,但还是尽了一切努力,用15天输一次血的方式,维持着孩子的健康。6岁那年,有人和她配型成功,且答应捐赠,日子敲定以后,父母通过众筹、借贷等方式,凑齐了40万手术费用,欣欣为了这次移植手术,做了6天的化疗准备。

但就在入院接受捐赠的前一晚,志愿者反悔了,欣欣虽然年龄小,但非常敏感,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难过地哭了出来,医生们也都非常难过。

“如果我没有见过光明,我本可以忍受黑暗”,若是欣欣没有看到被治愈的希望,她或许会从以往熟悉的生活中,获得一点虚假的安全感,不用过度难受。志愿者给了欣欣和欣欣父母希望,又自己活生生地把希望掐灭了,对于这个可怜的孩子来说实在是有点残忍。

但就算如此,我们也只能在道德的层面予以谴责。对悔捐的人罚款甚至判刑是不切实际的,我国每年有30万人在等待器官捐赠,志愿者人数本身就不够,再对他们过于严苛的话,志愿者只会越来越少。

与其考虑如何惩罚那些反悔的人,倒不如思考下如何降低反悔的概率。从现实生活来看,悔捐的原因大多为以下两种:一是担心手术的过程太痛了,比如说很多小说和电视剧里,将脊髓捐赠的过程描述得过于夸张,让部分人感到害怕。

二是担心捐赠以后,会对自己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像网络上有过谣言,称给白血病患者捐赠脊髓后,自己也会感染白血病,但这种说法其实压根就没有科学依据。

让志愿者敢于捐赠,需要加大科普的力度,让他们对相关的风险、疼痛程度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要对网络的言论进行适当规制,不要让谣言迷惑别人。相关部门也可以与时俱进,从法律的层面上,对捐赠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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