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交警大队将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追尾的案件移交给当地检察机关,将以交通肇事罪对当事人提出公诉,驾驶员饮酒后追尾停在路边的半挂车,造成多人受伤,一人死亡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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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广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令,有人报警称广宗县某轮胎厂门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半挂车相撞,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当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在340国道南侧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车道上,此时头东尾西停放着一辆吉普牌越野车与一辆半挂大货车,越野车的车头已经钻到了半挂车车尾底部,两车的损坏程度相当严重,现场情况非常惨烈,此时后车的司机已经不在现场。

对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后,得知此次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后车的司机以及车上乘客已经送往广宗县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发现后车司机邹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民警立即赶往县医院进行调查,找到后车司机邹某,对其进行了血液取样,并且聘请相关司法机构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经过调查后得知,后车司机邹某系湖北省麻城市人士,其和同事在某饭馆一起喝完酒后,驾驶这辆吉普牌越野车拉着自己妻子、女儿和儿子准备回住处。当时是沿着34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当行驶到事发地点处时,一头撞到了停着的这辆半挂车上。

事故发生之后邹某的妻子和儿子都受了伤,然后是邹某的同事开着车把他们送到了广宗县医院进行救治,救治医生说邹某的妻子和儿子都受了不同程度的撞伤,其中邹某的儿子伤情比较严重,当天晚上就转到了河北省儿童医院进行抢救,一直抢救到2月13日,最终死亡。

经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对邹某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值为:199.19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程度,已经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将以交通肇事罪依法移诉检察机关。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广宗县交警大队呼吁驾驶员一定不要喝酒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