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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地首次就跨境破产协助出台专门性文件。《会谈纪要》和《试点意见》明确规定了哪些内容?有哪些创新亮点呢?戳下图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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