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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创建了公益性的、互助共济的补充医疗保障——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多年发展至今,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成为本市少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每年有220余万名0至18周岁的常住少年儿童参保。截至2019学年底(2020年8月31日),累计已为204.2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等费用28亿元,被广大家长称为“生命绿卡”“少年儿童健康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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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14个患儿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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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兴未艾,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缺失。同时,因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很多患病少儿是家中唯一的孩子,这些患儿因“缺钱”治病,面临死神威胁,令人痛心。

1988年12月,14位白血病患儿家长联名写信给时任上海市市长朱镕基,表达的主旨就是触目惊心的四个大字:“救救孩子!”朱镕基当即批示,要求分管教育、卫生的上海市副市长谢丽娟牵头组织调研。

“问题的关键就在一个‘钱’字上。”谢丽娟在深入调研后总结,“现在国家经济困难,没有办法用政府财政来解决钱的问题,就只能要依靠社会力量了。”此时,上海市人民保险公司向上海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在本市中小学生中试行住院医疗保险的请示》。

白血病患儿家长联名写给朱镕基市长的信

1991年,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共同开办了“上海市4-18岁儿童、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保险”,1993年又将范围扩大至满月后的0-3岁婴幼儿,建立了“上海市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明确规定由红十字会负责日常运作,保险公司负责费用理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代收费,卫生部门负责医疗相关事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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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住院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工作会议(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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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之后,由于保险运作方式造成了亏损,这一项目支撑不下去了。经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无果后,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自己来办”。

1996年9月起,结束了由保险公司商业运行的保障模式,改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联合组建纯公益的、互助共济的少儿医疗保障基金——“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同时,《上海市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法》公布,明确了基金性质、目的,规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委会负责基金统一管理。

发展:历经风雨,终见彩虹

20多年过去,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从无到有,从力量弱小到发展壮大,从较少人接受到接近全覆盖,不断创新扩展保障对象外延及保障病种,直至而今被誉为“生命绿卡”“少年儿童的健康保护神”,这个过程不仅浸透了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的辛劳与心血,还体现了其全心全意为少年儿童权益服务的理念。

然而在这20年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发展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间遭遇过很多问题和挫折,有些甚至威胁到基金的存续。

大约是2000年前后,国家集中治理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学校代收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费用被指有乱收费嫌疑。当年,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人数只有不到10%。后来经过与上海纠风办等单位的深入沟通解释和多方努力,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终于得以“正名”。受此影响,当年互助基金收费工作推迟到10月底。所幸,覆盖面基本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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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上海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基金

管委会主任谢丽娟探望大病住院患儿(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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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管理体制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一个“三无项目”:一没有政府红头文件支持,二没有独立的工作机构,三没有政府财政任何资金方面的帮助和投入,资金完全来源于家长缴费。当时基金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年40元钱,上海180多万少儿参保,要做到量入为出,还要满足患病少儿保障治疗的需求,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为此,上海市红十字会及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逐步完善基金运营机制,把收入、支持、监控、审核等各个步骤尽心做到更好,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获得良性、健康发展,在保障患儿需求的同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基金正常运转。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宣传

2006年9月,上海市建立了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明确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该制度的补充。由于基金管理严格,运行效率非常高,同年,受市政府委托,上海市红十字会又承担了上海市城镇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中少儿学生住院部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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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坚持低筹资、广覆盖,三方共建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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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赴上海调研时,对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上海市红十字会设立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独具特色,为全国儿童大病医保工作积累了十分有益的经验。”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特色首先表现在“三方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上,即: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重大决策和运行统筹。这在1996年公布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2011年,管委会中增加了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对象的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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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病儿童家长赠送的锦旗

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当时因经济体制改革对企业劳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巨大冲击所造成的少儿医疗费用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患病少儿构建起一张健康保护网。

20多年来,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坚持“低筹资、广覆盖”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和互助共济,不断扩大覆盖人群。先后打破了城市和农村户籍的“二元”结构,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二元”结构,又逐步将“外来媳妇”学龄前子女、民办民工学校学生、引进人才子女、在外省市或境外就读的18周岁以下上海户籍在校学生等人群纳入参保范围。目前,参保范围已基本覆盖在上海市常住的0至18周岁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年有逾220万少儿参保,其中70余万名为非沪籍少儿,涉及上海近四分之一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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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绿卡”——互助基金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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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缴费标准维持较低水平的前提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覆盖的保障待遇亦不断提高。2011年起,对大病少儿的最高支付限额从每年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并将少儿肝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异治疗、庞贝病等部分罕见病的特异性药物等也纳入了支付范围。经过几次适度调价后,至2019学年,每名儿童参保缴费金额也仅有110-130元/年。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2015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与付费通公司合作,开通了网上自助续保的第三方缴费方式,并逐步形成线下设点收费、线上网站收费和手机客户端收费相结合的多途径缴费方式。

2016年,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成立20周年之际,《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年系统评估报告》公布,认为:“互助基金20年来‘目标清晰,运行高效’,确实为众多患病少儿及其家庭缓解了因高额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少年儿童的健康保护神”的称号实至名归。

2015年,该项目获评“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优秀项目”,2016年获中国公益研究院颁发的“中国儿童大病救助十大示范项目”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