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新了一则饿了么关联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公开信息显示,拉扎斯公司因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被罚30万元。又因未对平台上经营者尽到入网审核义务,被顶格处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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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页面。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饿了么外卖平台在App首页上展示了“一折囤券”的活动宣传,但相关专区页面内的抵用券并非全部符合一折优惠。

调查显示,饿了么平台在2020年7月1日到8月31日期间,分别开展“一折囤券”和“五折专区”促销活动,均存在部分商品与宣称的折扣不一致现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饿了么运营方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五项和《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

由于饿了么平台仅通过自行开发的工具将商户发布的抵用券集中呈现,没有向他人收取任何费用,没有产生任何利润,没有违法所得。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因此,拉扎斯公司因价格欺诈行为被罚款30万元。

此外,经核实,拉扎斯公司在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2月28日对平台上62户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入网审核义务。在此期间,该公司经营情况为亏损,无违法所得。

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因此,拉扎斯公司被顶格罚款20万元。

公告显示,拉扎斯公司受到顶格处罚是由于一年内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两次受罚,此前2020年5月该公司同样因未审查经营者有效证照受到行政处罚。

采写:见习记者黄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