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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求,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泰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海陵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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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蓓,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新荣出席活动并为基地揭牌。

海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宗开,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翁光明分别代表海陵区人民法院、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签署《法治校园共建协议》

活动中,李新荣副局长提出,法治教育基地的建立,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辟了新的途径,教育部门要与司法部门通力合作,围绕保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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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蒋蓓院长代表区法院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打造成民心工程;

二是坚持共建共治,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打造成希望工程;

三是推动改革创新,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打造成精品工程。

当日,我院现场组织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一百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

泰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成立,体现了市教育局、区法院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犯罪预防的工作理念,是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和载体,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和犯罪预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稿 李瑶

排版 苍菲

编辑 李拥军 张慧敏

海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