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聚焦“规范化建设年”,以规范公正高效执法为原则,开展一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秩序明显好转。本期梳理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对建筑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020年9月,高密市城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建设观湖美墅二标段项目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工地出入口车辆带泥上路现象严重,造成路面较脏,经调查取证,该违法行为属实。因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21年1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4月,高密市城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建设观湖美墅项目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16#、22#楼南侧场区积尘严重,经调查取证,该违法行为属实。因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2021年1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020年4月,高密市城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建设观湖美墅二标段项目时,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存在4#楼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缺失较多,23#楼基坑东侧积水严重的行为,经调查取证,该违法行为属实。因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2021年1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高密市城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罚款10000元、对观湖美墅项目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高某和直接责任人宋某做出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请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及时自查自纠,依法规范经营,做文明守法好公民,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来源: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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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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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新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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